两百名奥克兰骑士和一百名诺尔达精灵骑士,外加上各种马车组成的队伍,以高速而沉稳的步伐疾驰在诺尔达前往格罗伦港的大路上。
这两边明明在几天前剑拔弩张差一步就要开打了,但现在却齐头并进,做出了一副大家都是合作愉快并肩作战的好伙伴的样子。
双方都是全副武装兵甲俱佳的精锐,是不是百战余生之辈当然不好说,但至少卖相都很有气场。身上的甲胄,兵刃、战袍披风乃至于胯下的坐骑都无一不是极品——奥克兰那边自然是天下闻名的锡林战马,精灵那边已经夸张到用独角兽了。
这种光鲜亮丽华而不实的样子与其说是战争精锐,倒不如说是仪仗队的性质更明确一些。
“这种排场,总觉得有点刻意了。”疾风道:“仿佛是生怕大家不知道奥克兰和诺尔达才发生了什么事。”
对于这个问题,陆希倒是有不同的看法。
“刻意一点也没什么啊,或者说,正是这个时候,才越需要刻意一点。奥克兰兵临城下,这种事情要想瞒是肯定瞒不住的,与其这样,倒不如说直接摆开来说。对于双方的高层来说,便需要一个能让大家都接受的台阶了。至少,也可以让被林谷镇吓坏了的普通老百姓们放心,民间的流言也会停留在一个可控制的范围上。奥克兰和诺尔达刚刚进行了一场友谊第一胜负其次的演习,现在双方的高层又在一起把臂同游,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昭显友谊了。至少外交上正是如此。双方都不醉酒,”
“哦,所以说,你享受这个排场,也是为了外交考量了吗?”疾风扬了扬眉毛,打量了一下周围奢华的陈设,捂着乐了。
现在,陆希和他的小伙伴,其实说白了就是妹子们,自然也在这支华丽到眼瞎的队伍中。不过,已经“残废”了的陆希并没有骑马,而是和姑娘们坐在一座由十二匹健马拉拽的马车之中。全部都是品种最好的费尔特挽马,个头体型感觉比犀牛也小不了多少,乃是一种有幻兽血脉的人工培养出来的牲畜,也算是骑士之国奥克兰的名片之一。据说其载重和拉重能量都在普通挽马的十倍以上——当然,相对的其食量也在三倍以上,但总体来说当然是赚了。
这种动物要是只是用来拉马车就太可惜了。事实上,它们拽的与其说是车厢,倒不如说是一栋足有两层洋房那么大的移动别墅。其两边车厢上分别插上了奥克兰的圣泉纹章旗和诺尔达的叶绿旗,迎风招展,这自然是代表着两国友谊地久天长咯
看两边骑士精神饱满的身形,看他们默契团结的姿态,可以确定,神圣奥克兰帝国和诺尔达森林城邦那鲜血与火焰凝结的友谊之光,必然将闪耀到遥远的未来。
真是可喜可贺啊!
当然了,车厢的厢体结实得可以抗上好几发龙息,内部的装潢更是极尽奢华,这只是一些不值一提的细节问题。
陆希躺在天鹅绒的软沙发上,用自己仅剩的一只手搂着正在自己身上爬来爬去的儿子,微微动了动嘴巴,便有人叉着水果送到了口中。嗯,这触感和香气,应该是莉姆吧。
“畏威而不怀德方才是大多数人的常态。精灵和奥克兰骑士组成的队伍抵达格罗伦港,离暴风海角列国便只隔着一条狭窄的海沟了。那些国家会怎么想?奥克兰女皇已经得到了诺尔达精灵的全力支持,两家准备联袂荡平海角了?奥克兰国内的诸侯又会怎么想呢?会不会觉得卡琳是联合精灵做了一场戏给他们看呢?于是乎,已经跳出来的家伙可能瞬间连抵抗意志都失去了,只能闭目等死。原本准备跳的人会更觉得女皇陛下高深莫测,可能以后就再不会有反抗的打算,就这么躺下来撅着屁股乖乖地等待调。”说到这里,陆希忍不住拍了拍怀里的儿子:“看到了吧,小艾利,肉食者也未必就一定鄙。化坏事为好事,这才是成熟优秀的肉食者。”
“哇嘎!”小艾利直接把小手拍到了爸爸的脸上。
“总觉得你这是在强行解释,你看连小艾利都骗不了。”
“好吧,实际上,我是听说圣泉皇家有这么一辆穷尽奢华的壕车,想要好好享受一下。”
“这可不是圣泉皇家的,而是炎龙前朝德拉格尔家的,那个叫‘强种王’的劳恩斯三世花了重金打造的。据说当年花了皇室八成以上的收入呢。”卡琳笑道:“但必须要承认,那家伙虽然是个着名的昏君,但这玩意其实还是挺实用的。”
这位绰号相当劲爆的前朝皇帝劳恩斯三世也是一位在相当有名的君王,而且名气并非来源于其治世。十六岁即位,在其在位二十年的时间里,有十八年的时间都不在帝都塞洛克希亚。他在奥克兰各地风景名胜建有一百多座行宫,每座宫中有名有姓记载的美女都平均在十名以上。这位对美女、醇酒和各类游戏庆典有着狂热兴趣的皇帝,一辈子都奔波在各处行宫和猎场的路上。为了让自己的旅行更舒适,便花费重金给自己打造了这样的一座移动行宫。并以自己的父亲“圣徒保护者”哈隆斯二世为民,将其命名为“圣哈隆斯”号。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