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已经是下午,太阳挂在山顶上,距离天黑还有些时间。
江子涯自然不会浪费时间,尽最大可能的趁着天光多走一些路程。
他生吃了两个鸟蛋,虽然不管饱,但是能量确实够自己一天的消耗,至于剩下的两枚鸟蛋,则是他留下的晚餐。
在这条河的上游,有一个身体健硕,面容俊俏帅气的男子,此时此刻,在天凉如初春的下午,光着膀子正在赶路。
他目空一切。
大步迈的很大,根本不在意脚下是枯草还是石头,亦或是可能是蛇,他都不在意,只是自信而随意的走着,就像是在自家的后花园里散步。
他的嘴角还有残留的血迹,若是靠近,能闻到鳟鱼的血腥,想来他一定刚刚吃过一条鱼,而且是吃的活鱼。
花美男这个称号似乎已经不适合他,不适合金陵。
但是他的粉丝依旧这么称呼他,并没有因为他的不互动而减少,反而更多的观众开始喜欢他。
原因很简单。
因为金陵在荒野里向人们展现了什么叫做王者,什么叫简单的霸气。
千斤的巨石拦住山洞的去路,金陵没有选择绕道,而是用粗壮的双臂,搬起巨石,走到五米外,扔到了旁边,砸出一个巨坑。
三只觅食的土狼,贪婪流着口水围住金陵,观众以为金陵一定要选择求救退赛了,但是结果让人心血澎湃。
因为金陵用了两拳一脚,打死了两只土狼,踢残了一只。
然后,他喝了那只还活着的残狼的血,咬断狼脖子的血管,大口的喝。
观众们才知道,生存的知识似乎并没有那么重要,只要你有了绝对的力量,犹如花美男一般,那么世间还有不能去的地方吗?
金陵大摇大摆的走在河岸边上,速度不快不慢,不急不躁。
突然,他的鼻翼动了动,脸上表情一僵,似乎在仔细的分辨着什么。
转而,他笑了,笑得很开心,因为他最“想念”的男人刚刚路过这里,于是,他加快了步伐,从比赛开始,第一次有些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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